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4: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性能测试及评价)
2025-07-2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4: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性能测试及评价)
广东/广州-2025-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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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性能测试及评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性能测试及评价)[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具体如下: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 |
*,***,***.*** |
质量目标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
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
满足 |
满足 |
评标情况 |
综合得分最高 |
综合得分次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号粤电广场*座北塔****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号
联系电话: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