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钰华街道田顾庄村村委会东北侧6间房屋108平方米及院落126平方米使用权交易公告
2025-07-28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钰华街道田顾庄村村委会东北侧6间房屋108平方米及院落126平方米使用权交易公告
天津-2025-07-28 00:00:00
天津-2025-07-28 00:00:00
宝坻区钰华街道田顾庄村村委会东北侧*间房屋***平方米及院落***平方米使用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田顾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田顾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钰华街道田顾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钰华街道田顾庄村村委会东北侧*间房屋***平方米及院落***平方米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田顾庄村村委会东北侧*间房屋***平方米及院落***平方米使用权对外发包,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所有权为宝坻区钰华街道田顾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自行对房屋进行维护,严禁使用危房进行经营;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用水、电、消防及维修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拆除、翻建、扩建等,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期间,若所涉土地或者地上附着物(如房屋)被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拆迁等占用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合同自行终止,翻扩建、院区空地新建房屋或以现状为基础的,土地及出租方所属的地上物补偿归出租方; *、承租方若将房屋或院区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及院区的使用权并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出租方不得干预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由出租方赔偿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或拒付租金,自成交之日起*个月内完成签约,否则,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另行挂牌出租; *、合同期满后,出租方若继续将房屋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根据村庄发展规划,要求承租方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等商品经营,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合同到期,针对承租方翻扩建村集体房屋及院区扩建房屋,承租方必须无条件交还村集体房屋面积,交还面积及房屋质量不得低于现有房屋面积及质量,返还位置村集体优先选择,剩余地上物属于原承租方所有,双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承租方须在**日内清除,否则视为放弃房屋一切权利,无偿归出租方享有所有权。承租方交还出租方资产后,退还合同押金,如继续对外出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要求一次性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根据成交价格计算,承租方不得对此项提出任何异议; **、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租赁住宅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