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第三高级中学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28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凌源市第三高级中学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5-07-28 00:00:00





















凌源市第三高级中学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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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凌源市第三高级中学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凌源市第三高级中学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编号 ************************
建设单位 凌源市第三高级中学 联系人 刘海潮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地点 凌源市第三高级中学院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沈阳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二级 杨伟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 辽宁正阳建工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二级 景庆斌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 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二级 曾祥玉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郝艳秋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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