褐山新苑、四褐山小区雨污水管网混接整治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28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褐山新苑、四褐山小区雨污水管网混接整治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5-07-28 00:00:00

褐山新苑、四褐山小区雨污水管网混接整治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褐山新苑、四褐山小区雨污水管网混接整治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褐山新苑、四褐山小区雨污水管网混接整治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 ** 号

联系人及电话

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 * 号楼 **** 室

联系人及电话

俞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谭晓莲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汉宸国际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行业乙级;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乙级;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邴文彬

证书编号:济*********;*************

证书名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马骏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因: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条、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信息一览表”规定,投标报价单位不正确。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评标基准价:**.**%;

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