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7-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温江区扩班及设备更新学校教学家具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磐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号世外桃源广场**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政通东路海科大厦*号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年温江区扩班及设备更新学校教学家具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技术要求不完整、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
投诉事项*:“认证证书”评审要求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投诉事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投诉事项*:“售后服务方案”评审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投诉事项*:技术要求不完整、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
投诉事项*:“产品环保认证”评审要求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
投诉事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投诉事项*:“售后服务方案”评审不合理、不合规(采购包*)。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