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3003]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梅县段)施工资审结果公示
2025-07-28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JG2025-3003]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梅县段)施工资审结果公示
广东/广州-2025-07-28 00: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广东/广州-2025-07-28 00: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梅县段)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鹰潭市鼎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河南军恒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注册一级 建造师资格,不通过资格评审。 |
| * | 广西建工集团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文化路*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文化路*号
-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