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招标公告
2025-07-28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沈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5-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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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全面总结沈阳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矛盾问题,客观研判沈阳市“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及机遇挑战,提出沈阳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实施保障等,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编制形成沈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做好印刷规划纲要草案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提振消费、改革开放、区域发展、城市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编制形成沈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专栏,做好“十五五”规划纲要宣传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自行远程完成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注:供应商应在投标的全过程中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权、李欣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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