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28 00:00: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制作采购网上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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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标的物种数:*)
- 保证金金额:¥*,***.** 包合计:***,***.** 元
|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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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广告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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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 *(项) | ***,***.** 元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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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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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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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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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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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格式一份。上传电子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电子文档与纸质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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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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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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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所需产品的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送货上门并更换,一般物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突发事件或紧急物品应随叫随送,满足医院工作正常开展。
*.对于其他成交供应商日常难以交付产品的情况,由采购人提前*日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交付产品。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照规定时间供货,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计算方式如下:
延误供货超过采购时间约定*天,每延迟*天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元,以此类推;成交供应商供货延误累计超过*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若成交供应商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采购计划中确定的规格、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等向采购人供应产品。
*.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成交供应商应主动通知采购人。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采购人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退回给成交供应商,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货附件:成交供应商按供货通知单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清单等。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或行业惯例的包装封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
**.成交供应商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使用科室进行当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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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资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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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实际采购的数量出具正式发票与采购人结算。采购人一个季度结算一次,由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季度的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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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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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为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为确保我院采购需求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现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制作采购》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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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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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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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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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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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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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