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07-28 00:00:00
被处罚单位(人):海南凯域急救站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海南凯域急救站有限公司未经昌江县卫健委备案通过擅自跨区域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活动及未按规定填写或补记病例医嘱监护记录案。
违反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卫健(医)罚字〔****〕**号。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元(陆万贰仟零壹拾捌元)。
处罚决定时间: ****年*月**日。
被处罚单位(人):黎伟汉
违法事实:黎伟汉非医师行医活动案。
违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卫健(医)罚字〔****〕**号。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元(贰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 ****年*月**日。
特此公告。希望各非急救医疗转运机构引以为戒,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昌江县卫健委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管力度,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维护卫生安全,你我共同参与,现特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现将监督举报信息公示如下:
举报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举报邮箱:********@***.***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一 **:** 下午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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