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1 00:00:00
[拟审批意见]关于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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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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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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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双凤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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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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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众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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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鹤翔湖路*号,依托现有厂房****平方米,新增*台热洁炉、*台前处理槽体,人工补漆工艺等,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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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前处理线生产废水,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厂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挂具清理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前处理加热锅炉废气,调漆、补漆和晾干工序产生废气。挂具清理废气经密闭收集并采用二级洗涤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前处理加热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调漆补漆晾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并采用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前处理加热、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安徽省****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热洁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号)中规定限值,热洁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其他行业》(****/****.******)表*中塑料制品行业;调漆、补漆、晾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其他行业》(****/****.******)表*涉及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 * 中厂区内 ****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 ***≤*.****/*,****≤*.****/*, 烟(粉)尘≤*.***,***≤*.*****/*,氨氮≤*.*****/*。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粉末渣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油漆、固化剂、稀释剂桶、废脱脂剂、陶化剂液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委托有资单位定期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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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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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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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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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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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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