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5-12 00:00:00
水利局: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富鸣山泉包装饮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南宁伊岭壮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富鸣山泉包装饮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申请。根据已审查的《富鸣山泉包装饮用水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材料,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富鸣山泉包装饮用水项目位于南宁市武鸣区马头镇马头社区马头镇往上林****公路旁马头粮所内,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位于南宁市武鸣区马头镇马头社区,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二、同意《报告表》确定的水资源论证现状水平年为****年,规划水平年为****年,用水保证率为**%;取水水源分析范围为南宁市武鸣区,面积*******;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取水口东至四明河排水边界,南至白垩系上统(**)与下第三系(*)的水文地质分界线,西至那洪河排水边界,北至白垩系上统(**)与三迭系中统(**)的水文地质分界线,水文地质单元面积约为*.****,取水影响范围与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一致。《报告表》对分析、论证、影响范围内的水资源水量、水质和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了分析,项目取水水源合理可靠。
三、项目提出的年取水量**.**万**,主要产品为包装饮用水(矿泉水),年产量为**.*万吨。本项目包装饮用水(矿泉水)生产用水定额为*.** **/*,符合广西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中饮料的制造*矿泉水生产用水定额先进值(≤*.***/*)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用水指标满足有关用水定额要求,项目取用水合理。
四、项目厂区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退水(***.***/*),退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可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环境和第三者影响很小,项目退水合理可行。
五、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的申请,核定年取水量为**.**万**,请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及批准取水许可水量取用水。根据《广西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要求,项目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日后,可向我局提出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请你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我局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许可限制决定。请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并于每年**月**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议。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七、《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你公司,请你公司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