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07-28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5-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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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服务范围:*层(含*层学生服务中心)

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春夏、陆信平、张德芬、杨学分、胡义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

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东路与文翁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建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丰墩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话:************

****年*月**日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徽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樊洼路交口蓝光禹州城*号楼*******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层(含*层学生服务中心)

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春夏、陆信平、张德芬、杨学分、胡义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

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东路与文翁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建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丰墩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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