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07-23 00:00:00
厦门达星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厦门达星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新设香港及印度尼西亚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合资方新设印尼绿色科技解决方案有限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对你公司通过新设香港及印度尼西亚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合资方新设印尼绿色科技解决方案有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达星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厦门达星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新设香港及印度尼西亚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合资方新设印尼绿色科技解决方案有限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对你公司通过新设香港及印度尼西亚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合资方新设印尼绿色科技解决方案有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