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7-28 00:00:00
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非粮化”土地出租竞租公告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非粮化”土地出租,已由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仙岩镇镇政府*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年限约为*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元/亩,步幅以“**元”为竞价单位,面积约***.**亩(面积以签约合同为准)。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租受人有义务对全部农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养鱼、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弃耕撂荒。土地种植粮食作物,农作物类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若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种植,后果由租受人自行承担。承包期间水、电均由租受人自行负责。
(*)以上标的物亩数、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分*期支付,第一期*年一付,第二期*年一付,每年以*%增长,第二期租金在租赁期到期前两个月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包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第一期*年承包款或缴纳承包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取消其中包资格。
租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付清*年承包款并签订合同。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第一期*年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西前街**号二楼浙江众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仙岩镇镇政府*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不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联 系 人:徐会计***********
招标代理:马工***********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仙岩镇天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众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