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7-28 00:00:00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东丽区金建路**号房地产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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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金建路**号房地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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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津东丽区金建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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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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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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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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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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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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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权证编号 | 津(****)东丽区不动产权第*******号 | 免租期限 | 无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市利民调料酿造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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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区民权门外赵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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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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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国资 |
国资/本市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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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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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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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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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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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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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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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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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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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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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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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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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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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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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天津食品集团关于同意通达公司出租东丽区金建路**号房产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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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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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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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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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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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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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
支付方式 | 年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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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处理 |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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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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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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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场结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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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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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万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并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向天津产权提交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及资格确认函》及其他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并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现场踏勘,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承租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均视同已完成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标的使用现状及本项目所公示全部内容 ,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踏勘事宜 ,没有预约者,出租方不予接待。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须向出租方提供本项目所设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看房联系人:赵晶,联系电话:***********)。
*、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保证金按相关程序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综合评议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与其它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天津产权收到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到账后出具本项目出租交易凭证。
*、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各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最终承租方须严格落实天津食品集团通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出租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范,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服从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最终承租方要遵守天津市关于环保、消防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关的行业准入资质。不得产生空气、水体、大地土壤污染,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及产生其他噪声污染。
**、最终承租方不得在场地内私搭乱盖违章建筑,不得露天堆放经营的产品及杂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允许在厂院内搭建建筑物。
合同履行到期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方在厂院内任何存留物品归出租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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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承租方需为具备仓储资质的本市内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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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出租用途为仓储(非危险品类仓储)。
*.如在租赁期间内遇到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且承租方不得对其投入提出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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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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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