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7-28 00:00:00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年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委托*家供应商开展部门评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项资金等部门评价
二、项目内容
(一)部门评价范围
对****—****年度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电动福建”建设专项、部门业务费开展部门评价工作。其中:省级中小微企业专项****年****万元,****年*****万元,****年*****万元;“电动福建”专项****年*****万元,****年*****万元,****年*****万元。部门业务费****年****.**万元,****年****.*万元,****年****.**万元。
(二)部门评价依据及方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函〔****〕* 号)要求的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等,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实施部门评价工作,对项目投入、实际支出、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效果、项目执行及管理、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等情况,分析归纳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加强政策管理、项目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参考。
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检查、调阅资料和调查问卷等,实地检查资金量原则上不少于年度资金总量的**%。
三、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部门评价工作在*个月内完成。根据收集的资料和现场勘查情况,省级中小微企业专项、“电动福建”专项、部门业务费需分别撰写部门评价报告,并附上有关表格。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全款。
四、报价人须知
根据前期预公告结果,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按要求向我厅提交相关材料。我厅将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参标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询价采购的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一)报价人资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名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其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近*年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违规行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未能正确履职被有关部门公告或其他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二)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项目组成员名单,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交凭证等复印件。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罚、未能正确履职被有关部门公告或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关于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一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报价单。报价人一栏需由报价人本人签字。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根据以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壹份,投标文件须用**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装订成册并封边,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六、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人务必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计划财务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号楼***室)。
联系人:林先生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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