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5 00:00:00

招标人 |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瑞玻璃优质轻量化瓶罐玻璃生产线及深加工项目(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机构 |
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上午**时**分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环宇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总价:*******.**元 合计得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培源线缆有限公司 合计总价:*******.**元 合计得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总价:*******.**元 合计得分:**.**分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玉萍、汪洋、李静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古井集团纪委联系方式:************ |
发布媒介 |
本公示同时在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云智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古井集团官网、古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
备注 |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