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7-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皖*(****)********
二、项目名称:****年繁昌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交投水利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以西、川气东输线以南
中标金额:*****.**元
被授权人:朱芸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繁昌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 范围:****年繁昌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 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时间:**个日历天 标准:合格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低于****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单位业绩:*、****年宣州区新州镇、寒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郎溪县人民一级站灌溉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繁昌区升华大厦***。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宸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汪乐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