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5-07-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武胜职专飞龙校区生活用房设备购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千业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太平路*号
被投诉人: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胜县交通街**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凌云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世纪环球中心**区***
四、基本情况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年武胜职专飞龙校区生活用房设备购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活动成都凌云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制造商共青城中汇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等数据不实,属于虚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活动成都凌云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深圳市神舟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供应商提供的制造商中小企业数据真实性存疑,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武胜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