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救助站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7-26
福建/泉州
中标结果
泉州市救助站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泉州-2025-07-26 00:00:00
福建/泉州-2025-07-26 00:00:00
泉州市救助站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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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泉州市救助站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办南埔社区南埔山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安广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亚艺街***号金茂项目*幢****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安全保障服务) | *(项) | ¥***,***.**** | ¥***,***.** | 技术规格:通过采购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为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全保障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是辅助救助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站内及站外工作,为站内外的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提供专业的安全保障服务。 服务要求:项目中的安全保障服务的承接主体为安保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机构证书,机构健全,应为项目服务配备*名男性安保人员。人员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身高在*****以上;年龄在**~**周岁以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须有体检合格证明并达到适应采购人工作的基本体能;品德良好、无酗酒、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持《保安员上岗证》上岗。此外应为服务项目的保安配备专业的督导人员进行定期辅导,对项目开展过程进行专业性指导 。所有服务人员在职责工作范围内,因工作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支出,由成交人承担,工伤事故处理由成交人负责。 验收要求:采购人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及项目合同要求并结合采购人日常的要求的实际工作对项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一年内进行两次评估,分别是年度中期项目评估和年度末期项目评估,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参与评估考核。评估考核合格才算验收通过。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陆佰贰拾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泉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泉州市救助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