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甲方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安装调试进度、 人员配备情况、文件资料等进行履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售后服务等进行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本项目在验收前,采购人将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中标人交付的货物通过随机抽样的形式进行破坏性检测(检测内容为招标文件检测报告中相应内容),具体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该检测报告将作为本项目验收的前提与依据,若抽检产品因检测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