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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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号
成交金额:成交供应商每年须交纳管理费*万元(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采购人指定帐号),年底考核服务期内无质量、服务等问题后退还。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及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和有关部门对餐饮业的各项规定,合理、守法经营。 服务时间:*年(自合同签订且食堂装修改造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年后,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并上报办公会同意后可以再续签*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吴忠晗、王正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丽景苑综合大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霍固路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万豪广场*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