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标的:长安牌轻型封闭货车(川KRN825)挂牌披露
2025-07-26
陕西/榆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号标的:长安牌轻型封闭货车(川KRN825)挂牌披露
陕西/榆林-2025-07-26 00:00:00
陕西/榆林-2025-07-26 00:00:00
*号标的:长安牌轻型封闭货车(川******)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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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号标的:长安牌轻型封闭货车(川******)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内江市天润商贸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资料查证及现场查勘: ①.本次转让标的已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报告不公开,如意向受让方确有查阅需要,请提前联系转让方并申请。 ②.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法规要求,先向转让方了解标的的详细情况并自行到现场查勘,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名。 ③.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标的将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 ④.现场查勘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物流路***号,联系电话:************(郑女士)。 *.免责申明及特别提示: ①.本次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均由转让方提供,相关信息已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 ②.本次转让项目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信息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③.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磨损、零件老化、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具体车况和成色以现场查看及转让方交割状况为准。 ④.挂牌公告期内,标的可能会存在年检、保险逾期等情形,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⑤.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上述条款并按照标的现状受让。竞买成交后,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不得以车况、损耗、标的信息存在差异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提出任何异议,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标的过户、交割及相关费用: ①.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将按标的现状进行过户及交割,且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请意向受让方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并最终导致取消交易,转让方将保留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②.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联系并前往标的存放处办理交割手续,标的交割后转让方不再负有对标的的保管责任,且标的的转移、运输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标的交割后仍需存放在转让方处,受让方应提前联系转让方并征得转让方同意,届时,标的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③.转让标的交割前的违章、扣分、罚款和保险理赔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割后,标的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割后的一切事故责任,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④.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确认不存在司法机关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等限制物权转移的情形。 ⑤.本次转让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产权交易涉及标的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 *.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说明: ①.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 ②.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③.请转让方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备案,备案完成且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内江分所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