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7-25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福建/三明-2025-07-25 00:00:00

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招标阶段

***+*)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针对投标人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 秒(北京时间),现修改为:****年*月**日*点**分** 秒(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条款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年*月***时**分。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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