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交易公告
2025-07-25
河北/衡水
招标采购
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交易公告
河北/衡水-2025-07-25 00:00:00

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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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枣强县建设路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刚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兵************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

服务内容: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

服务用途: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

项目实施地点:枣强

服务期限:一年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朗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成功解密的单位不足*家,本次招标失败。

二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河北润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家,本次招标失败。

三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天速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同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评审仅有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过资格评审。

本项目三次招标均未成功,根据《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餐厨废弃物应当由取得许可证的企业集中处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活动。在本项目三次招标过程中仅有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具有相应资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拟定投标人名称: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拟定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

拟定投标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开元路****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从业许可证根据《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餐厨废弃物应当由取得许可证的企业集中处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投标截止时间:***** *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枣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备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入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开标解密需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签证实行网上在线办理,河北**在线办理网址:****://***.*****.***/******.****,联系电话:

**********。

*、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投标及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及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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