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25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岸区弹子石片区居民共有产权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岸区弹子石片区居民共有产权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危大项目、高边坡、深基坑、轨道和附近构 筑物等的监测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计价;承包人应根据收集的资料及现场情况制作施工方案,施工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监测和评审,应符合国家、重庆市、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周边建筑及人员、本工程施工人员、机械等安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计价。问题: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中*.*.*条规定: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开工时间未明确,投标人编制进度计划时开工时间是否自行确定即可。 *、施工图设计说明,*.*.* 管道基础及接口 (*)管道基础 塑料管采用砂垫层基础,详细作法参照本设计图册《管道基础及管道接口断面图》,未见此图。 *、招标资料未见勘察资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编制进度计划时开工时间可为:****年*月**日。 *.详见图纸,******,排水管道沟槽开挖及回填图。 *.勘察和施工同步进行,投标人可根据已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 问题*: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危大项目、高边坡、深基坑、轨道和附近构 筑物等的监测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计价;承包人应根据收集的资料及现场情况制作施工方案,施工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监测和评审,应符合国家、重庆市、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周边建筑及人员、本工程施工人员、机械等安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计价。问题: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中*.*.*条规定: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开工时间未明确,投标人编制进度计划时开工时间是否自行确定即可。 *、施工图设计说明,*.*.* 管道基础及接口 (*)管道基础 塑料管采用砂垫层基础,详细作法参照本设计图册《管道基础及管道接口断面图》,未见此图。 *、招标资料未见勘察资料。 回复:同问题一回复。 问题*: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不在本单位,而在同一法人的另一个单位里,证书可以使用吗? 回复: 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条,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规定为发包人不承担漏项风险。我司认为该条违背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清单计价规范*.*.* 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请贵单位予以调整。 回复: 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问题*:投标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 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代理公司乱整,单项工程*****平方米,请问本项目有单项工程*****方的吗?自己都是总共计*****左右,哪里来的脸,强烈要去修改业绩,请发改委高度重视。 回复:本工程业绩规模要求为: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 。 二、补遗部分 *、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大写:贰仟柒佰捌拾玖万零柒佰肆拾贰元壹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伍拾柒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玖角捌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如工程量清单限价***文件和***文件不一致的以***为准。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英之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