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025-07-25
宁夏/中卫
招标采购
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宁夏/中卫-2025-07-25 00:00:00

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卫沙发改(审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沙坡头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新水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深井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景庄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配套水、电等。

*.*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

*.* 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景庄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配套水、电等;二标段:深井村农产品分拣包装大棚****㎡,磅秤房*座,配套水、电等 ;新水村农产品分拣包

装大棚****㎡,磅秤房*座,配套水、电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至**********:**,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

编:******

联系人:石岩

话:************

代理机构: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盈华商厦***

编:******

联系人:左立洋、马海平、马小虎

话:************

代理公司: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年*月**日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