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货物类招标项目(第一包:无菌检查隔离器)招标公告
2025-07-25
北京 招标采购
[国药集团]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货物类招标项目(第一包:无菌检查隔离器)招标公告
北京-2025-07-25 00:00:00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货物类招标项目(第一包:无菌检查隔离器)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项目编号:

*****************

所属行业分类:

生物药品制造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货物

定标原则:

详见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名称: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无菌检查隔离器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地点:

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截标/开启时间:

********** **:**:**

开启形式:

线上

开启地点:

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标段/包内容

无菌检查隔离器*套

供应商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关联关系说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是指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为税务局开具或银行缴费单/底单,如没有缴税,需提供税务零申报记录或税务局开具的免税证明或缓交证明等);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是指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为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或银行缴费单/底单)。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声明。 *.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投标人自己设计集成(或制造)的,需提供“附件***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如投标人所投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设计集成(或制造)的,需提供“附件***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以及“附件***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且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需提供“附件***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以上***条款均需满足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

备注: *.凡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往“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包, 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投标人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及时办理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有效期不足导致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详细操作,详见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介绍内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技术支持:***********。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佳齐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汪玲丽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号院*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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