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伊西哈拉镇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
2025-07-25
新疆/和田
变更澄清
库车市伊西哈拉镇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
新疆/和田-2025-07-25 00:00:00

库车市伊西哈拉镇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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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库车市伊西哈拉镇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库车市伊西哈拉镇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

三、变更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新建抗【****】*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隔震减震技术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承担隔震减震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变更事项:

*.原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月****时**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新增条款**.*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时间近*年,指****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

请投标单位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库车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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