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城区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2025-07-25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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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城区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福建/南平-2025-07-25 00:00:00

松溪县城区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松溪县城区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项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修改为“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类”。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类)”修改为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类)”,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表*。第*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通用本格式修改。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附表*: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类)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总分为***分,其中:投标报价**分;技术文件*分;信用评标**分;其他因素*分。

*

*.*

*的取值区间及抽取办法

本招标项目*的取值区间为*~**%(含*%,不含**%),按百分数表示的*值小数点后保留*位。*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资格文件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值。*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甲)

*、评标基准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其中:

*为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通过资格文件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如有)、商务文件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并按照下列办法计算的算术平均值:

①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家(含*家)时,则按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

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在*家(含)~*家(含)之间时,则从中随机抽取*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

③符合要求投标人数量在*家及以上时,则从中随机抽取**%投标人(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的投标报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按照公式(**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和本表第*项*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

*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

*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数,*的抽取办法见本表第*项。

*为*值的权重;(*值的范围为:*.*,*.**,*.*,*.**,*.* 。评标委员会完成资格文件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后,由招标人当众从*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值。当所有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以外的,则*=*);

评标基准价以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均取整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低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和高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上限但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可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乙)

评标基准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其中:

*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

*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数,*的抽取办法见本表第*项。

评标基准价取整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式: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分值满分*(|***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其中,**为各投标人的报价;*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取值:

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的取值为*

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的取值为*

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

*、投标人信用评标分=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投标人信用评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类似工程业绩”的其他要求,同第*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项目负责人*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

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

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

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号文附件*,文件

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

设置

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人、设备安装施工员*人)人;

质量员:*人;

材料员:*人;

机械员:*人;

安全员:*人;

试验员:/人;

劳务员(劳资专管员):*人。备注:①上述人员配备具体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号)规定;②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号文要求配备。

注:

*)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

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

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

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

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

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

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

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

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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