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大楼后勤管理服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2025-07-25
江苏/扬州
招标采购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大楼后勤管理服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扬州-2025-07-25 00:00:00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大楼后勤管理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大楼后勤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占地**.*亩,建筑面积*****㎡,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电梯四部;后勤楼建筑面积****㎡,共四层。一层、二层餐厅及会议室,三层文化活动中心及电教室、四层民警宿舍。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是水电、保洁、维修、消控值守、会务等相关的后勤管理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都区仙女镇纬三路***号

联系人:魏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浦江东路***号

联系人:圣敏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圣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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