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财采购决〔2025〕21号)
2025-07-23
广东/佛山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财采购决〔2025〕21号)
广东/佛山-2025-07-23 00:00:00
广东/佛山-2025-07-23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财采购决〔****〕**号)
发布机构:中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中财采购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年养护材料(道路石油沥青)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东新路洁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号*栋***房
被投诉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中山市五桂山三合院**栋**单元***房
当事人: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号
相关供应商:佛山市路正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称路正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官员上村“洲边塱”(土名)之六厂房(住所申报)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称:路正公司提供的三份认证证书处于暂停状态,不满足招标文件“认证证书”评审标准,不应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此,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