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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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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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荆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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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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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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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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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无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荆州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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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非税智慧缴费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服务 |
预算价 |
**万 |
联系人 |
王军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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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博思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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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非税智慧缴费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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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实现中央部门电子缴款书全覆盖。财政部将根据工作实际,分批组织上线切换******;相关要求,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全国范围内,国库相关系统均由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是湖北博思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是其控股经营子公司)建设及运维。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了财政部国库司缴费平台系统开发工作,目前湖北省财政厅、武汉市财政局及全国各地区使用的国库相关系统均来自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和维护,由于国库系统具有数据保密性,相关运维服务只能由原系统开发商提供。博思是唯一实施供应商。 湖北博思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与荆州区、江陵县、洪湖市、荆门市等单位签订****年度运维服务合同。 鉴于以上原因,该实施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件》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号)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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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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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张拥军专员荆州市市场监管局
刘余键科 长 荆州市审计局
黄薇副教授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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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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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