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1
2025-07-25
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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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1
安徽/滁州-2025-07-25 00:00:00
关于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
关于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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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招标文件第**页,评分办法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作了限制,(*)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鉴定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括号中对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了限制,即要求是完工验收鉴定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而在上海、江苏等地水利信息化项目中,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很多种名称,各不相同,如项目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书、交工验收表、终验报告、完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这里只限定了两类,明显不合理,没有考虑到上海、江苏等其他省市情况,建议参照安徽其它水利信息化项目招标通用做法,即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让全国更多的潜在投标人能参与本项目竞争,谢谢!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文件名称虽与“完工验收鉴定书”不一致,但文件内容明确包含验收主体(如项目法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验收结论(明确工程完工且合格)、验收日期等核心要素,且能证明该文件为项目完工后经法定或约定程序出具的正式验收文书,可视为符合要求。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清单、控制价现予以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时**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解密时间调整为****年****时**分至****年****时**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提出异议及答疑时间均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水利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

 联系人:丁春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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