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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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高质量就业,形成群众家门口的“**分钟就业服务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东沙街道就业驿站服务需求,现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合作运营东沙街道就业驿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就业驿站升级建设运营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服务期限:运营周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项目经费:人民币**万元/年(最终按上级评估考核档次及上级划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金额为准)
五、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服务机构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社会服务等相关资质;
(三)服务机构须熟悉荔湾区企业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服务,商业信誉良好;具备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四)需投入不少于*人用于开展服务;
(五)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六)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七)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中高端人才就业服务或中高端人才引进服务经验,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服务方案资料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下午**:*****:**,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东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号窗(荔湾区玉兰路*号首层);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密封提交。申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相关组织机构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项目运营方案及服务标准:提供具有本街道特色的运营方案,明确服务标准、服务亮点特色等。
七、询比单位确定
(一)本次比选须有*家或*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实施综合比选确定服务机构。不足*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比选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方案,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运营资质、运营经验、服务特长、项目方案等因素确定服务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单位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比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八、签订合同
参与询比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