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项目(交易公告)
2025-07-25
广东/东莞
招标采购
东莞市石排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5-07-25 00:00:0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

投资项目代码:************************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招标编号:**************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石排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镇财政资金

投资金额:********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按照**年一遇防洪要求,拆除重建向西排站节制闸,拆除重建*座阻水桥涵,拆除*座阻水建筑物;对现状存在杂草,淤积严重的河道及排站前池进行清淤疏浚工作,清淤量约为*.**万立方米,对独洲排渠、文庙排渠及田寮小渠两岸杂草丛生,河道断面缩窄,导致排渠淤积堵塞,影响行洪,造成水位壅高的局部段河道进行整治,河道整治长度约为*.**千米;补充新建连通石崇大道、石排大道、石崇横路及中心路等局部雨水管管网,长度约为***.*米,管径为************;对横山排站、独洲排站、明月河闸泵及石崇排渠节制闸等水利设施开展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升级改造。

招标内容:(*)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注:招标人如提供前期基础资料供投标人设计使用的,若基础资料深度无法达到投标人设计所需,则需投标人自行解决深度不足问题。中标单位产生后,中标人不得以基础资料深度不足为由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负责设计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用)、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中标人尚需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报审、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并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计收费系数不大于*.**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无资格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者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

项目法人:东莞市石排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石排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石排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石排镇城市更新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行政办事中心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刘建富

招标人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石排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石排镇城市更新中心),电话:*************,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行政办事中心大楼;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号*栋***室,联系电话:*************。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石排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石排镇城市更新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号*栋***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汪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号汇峰中心*座*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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