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7-25 00:00:00
警用车辆驾驶强化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
【信息时间:*********】 |
受专项活动办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警用车辆驾驶强化培训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车辆驾驶强化培训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二部分“报价要求”第*项变更为: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师资费用、驾驶技能练习场地费、参训人员住宿费、餐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二)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中“二、具体要求”变更为:见附件*。 (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阶段”附件*“报价分项一览表”变更为:见附件*。 (四)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第一阶段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专项活动办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李维靖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警用车辆驾驶强化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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