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项目合同公告
2025-07-25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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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项目合同公告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服务类合同预览
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县长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谭坊村鱼子塘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项目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详见文件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玖拾叁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项目,金额:*******元,大写:伍佰玖拾叁万捌仟元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建立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与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网的在线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全流程操作技术规程,对病害动物进行收集、转运必须采取全封闭、无渗漏、低温保存措施,落实生物安全要求。

*、接到病死动物收集报告或申请后,供应商应记载报告人、联系电话、规格数量,须在采购方限定时间内安排收集冷藏车辆赴现场收集。收集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组织拍照、包装、上车、消毒、填写收集病害动物三联单,注明病死动物收集时间、地点、种类、数量、由收集人员养殖户双方签名,同时信息上传平台,由农业农村部门指定的官方兽医审核、入库。

*、供应商对病死动物进行处理时,应提前通知驻场官方兽医,现场称重上传平台,待官方兽医确认后方可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后,副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驻无害化处理中心官方兽医统一监督管理。

*、投标人需在接报后**小时内完成收集工作,如遇处理量增加等特殊情况,需要根据采购方要求提高收集频率,确保养殖环节病死动物的收集。

*、所有环节凭证、台账资料保存*年以上。

无害化处理要求

*、无害化处理机构要求*.*建设规模:能有效容纳并优先处理长沙县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方式:采用干化化制、炭化焚烧法或高温生物发酵处理法或更先进的处理方式。*.*主体设备和建筑要求:符合国家机械设备和建筑质量相关标准,无害化处理厂房规模与设施设备的安装运行相配套。

*、收集、运输要求*.*辅助设施设备:装卸病害动物尸体进出和处理全过程数字化视频监控、数据存储系统一套,要求与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网络管理平台联网对接。*.*运输车辆:配备*台及以上运输车辆(符合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专用车辆),具有标识、***或北斗定位系统、磅秤,并储备有消毒药品、生物安全防护、隔离防护设施设备和冷藏功能。

*、人员要求,无害化处理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健康,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具、包装用品、转运工具、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工作完毕后,应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

生物安全要求

*、从动物防疫安全角度考虑,同时为减少动物疫病传播,以及动物防疫相关规定,降低生物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及时完成收集、转运并优先处理长沙县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投标人应对工作人员开展生物安全、安全防护等相关知识、管理制度、工程流程、工作要求的培训,储备足量的动物防疫物资。

*、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输车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或封闭厢式运载车辆,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工作人员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

*.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投标采购
*.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伍佰玖拾叁万捌仟元整),分别为:******日********日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叁佰零柒万玖仟元整)**************日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贰佰捌拾伍万玖仟元整),在无任何经济、民事等纠纷的情况下,在合同执行半年后支付年度金额的**%,在合同执行完后*个月内支付年度金额的剩余部分,付款时供应商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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