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幼儿师专塘坊校区学生及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重庆幼儿师专塘坊校区学生及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 |
* |
餐饮服务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资质。包括且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即量化分级)证明等。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且文件中的关键信息(如经营者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必须保持一致;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清单、澄清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五桥安庆路***号,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户 名: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百安坝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太白支行
帐 号:*******************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五桥安庆路***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金额递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投标邀请书),由供应商将保证金足额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百安坝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太白支行
帐 号:*******************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分包名称、或项目编号”项目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向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联系单,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代理机构咨询电话:***********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歇凤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大荣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五桥安庆路***号
七、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采购公告发布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工作日**:*****:**;供应商派往现场进行踏勘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人数不超过*人,并应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及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对各供应商在考查现场时遇到的任何事故或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费用。
联系人:杨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