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结果公告
2025-07-25
广东/东莞
中标结果
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结果公告
广东/东莞-2025-07-25 00:00:00
东莞理工学院****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结果公告
发布人:东莞理工学院发布时间:********** **:**:**【打印此页】

一、项目编号:分散[****]***号

二、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心东源路人保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伍万贰仟叁佰贰拾肆元捌角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一、投保保险对象

东莞理工学院在校学生约*****人,结算以最终投保人员为准。

二、保险保障内容要求

*.校方责任保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财产损失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法律费用累计、每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每所学校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方案: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

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万;

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万;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

免赔额:零免赔。

三、其他附加条款

*.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

*.附加境外责任保险条款;

*.附加财产损失保险条款;

*.附加传染病责任保险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观察期**天);

*.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

*.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

*.扩展集体活动条款。

以上条款需提供保险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条款。

四、特别约定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本约定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约定为准:

*)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雷击、校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等所造成的意外伤害;

*)恐怖袭击或校园内暴力犯罪事件;

*)学生在校、集体活动或校企合作实习期间,出现可能面临危险的情况,但学校没有采取足够的相应措施,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学生在校、集体活动或校企合作实习期间因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的猝死或伤残,学校依法不承担责任,但给予道义性补偿,补偿限额为学校实际支付赔偿金额**%或人民币**万元,以低者为限;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学生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扩展自费药品和项目费用赔偿责任。

*.牙齿案件的定损标准:如牙齿缺损,且学生、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索赔后续费用,先根据资料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种植修复:

(*)如不需要进行种植修复,牙齿赔付金额=实际已发生的合理医疗费×责任比例;

(*)如牙齿需要修补或种植,后续费用在****/颗以内的,有医院诊断修补或种植意见即可;如后续费用在****/颗以上,需要出具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每颗牙齿最高赔偿限额****元,牙齿赔付金额=(实际已发生的合理医疗费+每颗牙齿修复评估价×需修复牙齿颗数)×责任比例。

*.在学校安排的学生集体活动中,学生出现中暑情况,无论学校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救护措施,保险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员变动,增加人员自动纳入承保范围,保险人仅对增加人员超过*%的部分收取保费。

以上条款需提供保险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条款。

四、特别约定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本约定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约定为准:

*)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雷击、校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等所造成的意外伤害;

*)恐怖袭击或校园内暴力犯罪事件;

*)学生在校、集体活动或校企合作实习期间,出现可能面临危险的情况,但学校没有采取足够的相应措施,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学生在校、集体活动或校企合作实习期间因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的猝死或伤残,学校依法不承担责任,但给予道义性补偿,补偿限额为学校实际支付赔偿金额**%或人民币**万元,以低者为限;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学生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扩展自费药品和项目费用赔偿责任。

*.牙齿案件的定损标准:如牙齿缺损,且学生、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索赔后续费用,先根据资料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种植修复:

(*)如不需要进行种植修复,牙齿赔付金额=实际已发生的合理医疗费×责任比例;

(*)如牙齿需要修补或种植,后续费用在****/颗以内的,有医院诊断修补或种植意见即可;如后续费用在****/颗以上,需要出具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每颗牙齿最高赔偿限额****元,牙齿赔付金额=(实际已发生的合理医疗费+每颗牙齿修复评估价×需修复牙齿颗数)×责任比例。

*.在学校安排的学生集体活动中,学生出现中暑情况,无论学校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救护措施,保险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员变动,增加人员自动纳入承保范围,保险人仅对增加人员超过*%的部分收取保费。

五、售后服务要求

*)理赔定损。①保险责任核定。在收到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②预付赔款支付。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遇意外死亡的事故,在取得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材料、受益⼈关系证明后可以先行预付**%赔款给受益人。预付部分赔偿后,甲⼄双⽅应积极合作,继续取证、鉴定等⼯作,⼀旦双方对最终赔偿⾦额达成⼀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齐全的索赔单证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付其余赔款。针对赔款支付,在甲方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致,根据双⽅的协商结果进⾏处理。③ 全国通赔服务。被保险人不论在哪里出险,都可以得到及时的理赔服务,可在出险地或者客户认为⽅便的地⽅进行理赔,并且支付赔款不受地区的限制。

*)理赔赔款支付。按约定的时效,向投保⼈或者伤者安排保险赔款支付。

*)理赔服务时效承诺: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个工作日内向投保⼈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正式的书面意见。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个工作日内开具赔款通知书。

保险服务期:*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服务标准:按合同要求履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贺松健、柳卓君 猷、杜三武、黄碧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咨询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号东莞理工学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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