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7-25 00:00:00
新华书店旁边门面房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华书店旁边门面房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方式:网上竞价
招租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竞拍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成交人姓名:童宗龙
成交金额:叁万元整/三年(¥*****元/*年 )
项目单位: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尹任政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全椒县站前路中意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郭文秀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参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滁公管(****)* 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计算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楼*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项目单位: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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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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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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