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7-25 00:00:00
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及办公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管理一体化及跟踪审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次
项目名称 |
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及办公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管理一体化及跟踪审计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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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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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及办公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管理一体化及跟踪审计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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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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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裕安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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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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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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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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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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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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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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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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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闻海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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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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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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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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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总工期要求:约***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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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及办公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管理一体化及跟踪审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建设手续办理,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 进度、安全、合同履约、投资控制、信息报送、资料收集管理,各参建方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服务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建设手续办理,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履约、投资控制、信息报送、资料收集管理,各参建方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施工合同的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审计、设计变更的审计、工程签证的审计、材料设备价格的审计、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计、索赔费用的审计、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和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总工期要求:约***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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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衡阳合力扩建及智能制造南方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新疆五牛防护装备有限公司车辆零部件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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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衡阳合力扩建及智能制造南方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新疆五牛防护装备有限公司车辆零部件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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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号楼*层***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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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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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陈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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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董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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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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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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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总工期要求:约***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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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及办公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管理一体化及跟踪审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建设手续办理,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 进度、安全、合同履约、投资控制、信息报送、资料收集管理,各参建方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服务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建设手续办理,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履约、投资控制、信息报送、资料收集管理,各参建方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施工合同的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审计、设计变更的审计、工程签证的审计、材料设备价格的审计、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计、索赔费用的审计、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和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总工期要求:约***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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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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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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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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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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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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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