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
山东/枣庄
招标采购
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枣庄-202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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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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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枣庄市·市中区备案,招标人为凡华教育产业发展(枣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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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范围: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类),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注:联合体投标须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咨询电话:************;(*)线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鲁证通 ”移动端 **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
五:招标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①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办事指南》。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③招标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 | |||||||||||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 电子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提前**分钟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 |||||||||||
七:其他说明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接受异议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华教育产业发展(枣庄)集团有限公司,代主任;联系电话:***********。 * 、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前将对标书雷同性进行分析,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下载招标文件的 *** 码、** 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的 *** 码、** 地址等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串通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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