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第二建筑公司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地坪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2025-07-25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第二建筑公司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地坪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合肥-2025-07-25 00:00:00

【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第二建筑公司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地坪专业分包标段*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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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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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地坪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地坪专业分包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其中包含新建 *#厂房、*#、*#岗亭,建筑面积*****.****,办公楼精装修面积约****.***。项目包含:*#厂房、*#、*#岗亭、办公楼室内精装修以及室外道路、公租房改造、景观、绿化、雨污水、给水(生活给水、消防水、智慧灌溉)、景观照明、消防电等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

*、资质证书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锁)。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请投标人仔细审阅。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控制价:******.**元(税率为*%),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招标文件费用*** /份(不退);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时间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以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算),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以内或增加超过**%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时,执行原合同单价;(*)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②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③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④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以此类推。式中:***原合同单价;***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元;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了解现场情况,充分理解图纸和招标文件,综合报价,中标后一律按图纸规范及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进行施工。*、合同单价包括:现场施工相关的协调费用,材料加工成品配送。损坏的修复、赔偿以及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在施工期间,因天气、地方施工环境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人员的停工,其损失属于投标人自行承担的风险,不得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 *、若业主短期内资金不到位,招标人暂时不能支付中标人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保证连续施工,没有招标人要求不得停止施工。 *、投标人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已充分了解现场地理位置及施工作业环境,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现场条件不足及室内场地复杂运输难,卸货难为由。 *、投标人提供材料需满足规范及检测要求,确保合格,否则返工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要保证相关检测符合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二次检测、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招标人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单位履约能力进行考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不配合招标人工作指令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同时将该单位将被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清单工程量仅为预算工程量,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实际现场施工为准计量,不计损耗、辅材、配件等费用。**、中标单位严禁再分包,如有按违约处理,清退出场,并按照合同内容结算。

**、其他事项:中标单位须接受大于合同金频的 **%的房产。(*)、中标单位为统一主体合同额达到***万元时需在当期签订合同中加入抵房条款(*)、中标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签订抵房协议,并办理网签及过户相关手续。(*)、中标单位所抵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本合同支付比例,抵房达到一定数后,将优先考虑申报优秀供应商,并享受优秀供应商的相关权利。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已完工程结算量的** %(需提供全额发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结算款的**%(需提供全额发票),甲乙双方完成竣工决算签字盖章后*个月内支付至**%(需提供全额发票),留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年(质保期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金期满后**日内无息支付。*、分包人应承担施工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未发生维修费用的,质保金给予返还,若发生质量维修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因分包单位造成的维修项目,分包单位拒绝维修或无故拖延达事先约定时限的,由项目部安排维修,维修及赔偿费用从分包单位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分包单位需承担额外的维修费用,如分包单位拒绝承担,发包人发函至分包单位,直至将分包单位拉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供应链方式支付(不计利息)。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中标人在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所有税费。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联系人:崔工,电话:***********

*、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栋*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招标咨询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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