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7-25 00:00:00
*、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杉海路(聚才路*阳光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本次设计杉海路西起聚才路,东至阳光路,建设长度约****,为城市支路,标准横断面宽***,双向*车道规模,沿线新建桥梁*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专业管线、交通、绿化、照明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建设地点:集士港镇宁波望春工业园区。 *.*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 设计 任务、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士)资格。 *、其他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号*幢****室 联系人:闻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号****室 联系人:李丽雅、周丹、邱汉明、魏秀英、潘楠、徐海腾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