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LEEP刀、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一包LEEP刀
2025-07-25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六安市人民医院LEEP刀、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一包LEEP刀
安徽/六安-202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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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刀、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刀、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康以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华创路**号鲲鹏大厦*座******室

成交(成交)金额:壹拾叁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刀、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一包

品牌飞尼思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全刚、周启娟、周秀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新总部基地*座*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宏博、陶国顺、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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