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高安市城市管理局位于瑞州街道锦惠中路396号等共七处商业用房第四次公开招租信息披露
2025-07-25
江西/宜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高安市]高安市城市管理局位于瑞州街道锦惠中路396号等共七处商业用房第四次公开招租信息披露
江西/宜春-202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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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高安市城市管理局位于瑞州街道锦惠中路***号等共七处商业用房第四次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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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位于瑞州街道锦惠中路***号等共七处商业用房第四次公开招租 | ||
标的名称: |
锦惠中路***号,挂牌价**,***.**元 锦惠中路***号,挂牌价**,***.**元 锦惠中路***号,挂牌价**,***.**元 锦惠中路***号,挂牌价**,***.**元 锦惠中路***号,挂牌价**,***.**元 锦惠中路***号,挂牌价**,***.**元 锦惠中路***号,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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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拍租标的物为高安市城市管理局位于瑞州街道锦惠中路***号等共七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平方米,*年租金合计为******.*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竟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和判断,若无疑议,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查询、下载拍租文件(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通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五、拍租时间:****年*月*号**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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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规定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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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竞买人须知 一、标的概况 拍租标的物为高安市城市管理局位于瑞州街道锦惠中路***号等共七处商业用房第四次公开招租,租赁期限*年。 二、拍租方式 采用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元/次,自由报价时长**分钟,延时周期***秒。 三、竞买须知 *、竞价人应在规定的咨询展示时间内了解标的物情况,并提前自行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 *、竞租人不得相互串标,操纵价格,或阻挠、干扰其他人竞租,否则可以取消其竞租资格。 *、拍租成交价即为*年租金。 *、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①承租人与拍卖公司于*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佣金金额****元),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和佣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②承租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租赁期满后如无违规行为,无息退回。 ③承租人必须在****年 月 日前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和招租人签订合同。如承租人未在约定时间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和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④承租人签订合同后,应持租赁合同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回竞拍保证金的相关手续,并按《赣发改收费(****)***号》文件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手续费; ⑤以后租金缴付方式为一年一缴(年租金=拍租成交价总额÷租赁年限),承租人必须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此后以此类推。 *、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污染及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项目;标的物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租赁期满后,所有权归招租人,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清空物品,标的物由招租人收回。 *、租赁期间,如市委政府统筹规划,需要收回标的物,招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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