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鸠江区-2025-07-25 00:00:0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瑞芯”车型库四期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瑞芯”车型库四期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人名称: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号皖江财富广场**座**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项目负责人: 方蕾
联系电话:*************/***********
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应当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交异议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