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 02标段澄清公告(一)
2025-07-25
贵州/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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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 02标段澄清公告(一)
贵州/铜仁-2025-07-25 00:00:00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智慧路灯项目**标段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智慧路灯项目 **标段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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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智慧路灯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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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智慧路灯项目**标段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智慧路灯项目 **标段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
各潜在投标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智慧路灯项目**标段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内容现修改为“*.本标段总投资(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人的总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本次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费用、利润、税金及风险等”。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以本次上传的附件“投标函附录”为最终版本,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取消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用条款中“**.*.* 设备采购部分:发包人按照季度进度节点预付款,每个季度前**天按照进度节点申报采购计划,由监理、发包人审批后于本季*日支付,支付比例***%”的内容。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