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5
河南/郑州
招标采购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郑州-2025-07-2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郑州-2025-07-25 00:00:00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均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 | |||||||||||||||
*、项目名称: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编制新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包含的所有内容 (*)服务期限:***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主要编制工作,服务时间直至规划经人代会批准正式印发为止) (*)服务质量: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并通过上级部门及专家审查 (*)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主要编制工作,服务时间直至规划经人代会批准正式印发为止)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方式:(*)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一次性支付,按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号 | |||||||||||||||
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均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郑市学院路昌鼎润苑*号楼*单元****室 | |||||||||||||||
联系人:李凤鸽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凤鸽 | |||||||||||||||
联系方式:*********** |